国务院金融委:对资本市场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

发布日期:2020-04-20      / 阅读次数: 813

4月15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认真研判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并专题研究了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点名了“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而上周的金融委会议研究的内容也和资本市场相关。4月9日召开的金融委会议提出,要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

  金融委10天2次聚焦资本市场,凸显资本市场在顶层设计规划中的重要地位。有业内人士称,资本市场深化发展是大势所趋,未来基础制度改革和打击违法行为将助力完善投融资良性生态。

  对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问题,会议指出,要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资本市场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对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

  此外,会议再次强调了对造假行为要从重处理的力度,新证券法大幅提高针对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新证券法对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也做了完善,明确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中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等。分析人士指出,以新证券法为契机,投资者保护正在开创良好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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