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税务: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相关当事人将受到联合惩戒

发布日期:2019-12-24      / 阅读次数: 825

昌江黎族自治县税务局近日持续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宣传活动,为广大纳税人普及税收违法“黑名单”知识,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纳税遵从度。

  昌江县税务局提醒广大纳税,一旦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不仅是当事企业及其法人会受到联合惩戒,负有直接责任相关当事人都有可能受到惩戒。据介绍,联合惩戒对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如:当事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惩戒的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的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从事人为企业的,惩戒的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

  联合惩戒对象将受到公安、税务、工商、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如:限制贷款数额或禁止银行贷款;限制乘坐火车、飞机;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旅游度假、限制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限制其他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中鼎国信 官方网址:www.315.icu 备案号:京ICP备19059486号 评价机构:中鼎国信 数据支持:中鼎国信

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