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信易+”典型案例:“信易收”解决应收账款难问题

发布日期:2019-12-24      / 阅读次数: 589

2018年10月下旬,佛山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会员企业负责人胡某找到佛山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说他在经营上遇到的困难。东莞某知名企业(工商红名单企业)与他合作多年,货期一直较为准时支付,但从去年起至今,货款一直没有支付,其中2017年货款共343500元。作为小微企业,为求生存,不希望丢掉这个大企业的合作,于是一忍再忍;多次与梁某沟通款项事宜,对方每次以生意不好、忙促销等借口拖延支付。在2018年7月25日,梁某给胡某支票287700元,偿还2017年的部分货款,但后来因为对方说帐户资金不足要求胡某不要到银行入帐。货款一再被拖欠。无耐之下,胡某向佛山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人民调解申请,希望采用人民调解解决方式,让对方支付部份货款的同时,不伤双方和气,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调解过程】2018年10月下旬,佛山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进入胡某的企业,收集胡某所说的事实与证据,包括微信对话记录、送货单据等资料。初步确认事实存在,证据充分。11月3日,调解员联系上梁某,并将《履约提醒告知函》发给梁某。说明了梁某2017年共欠胡某货款343500元,告知梁某在5个工作日内与胡某达成还款共识,否则,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七条,其失信行为将公示于全国征信公示系统中,被社会联合惩戒。

【调解结果】经佛山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 确认梁某欠胡某款项总金额为叁拾肆万三千伍百元整(小写:343500元)。

二、 梁某分三期向胡某偿还完毕全部欠款:

1、2018年11月7日前还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通过银行转帐给胡某帐户。

2、2018年11月10日前再还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通过银行转帐给胡某帐户。

3、余款243500元在2018年11月20日前还清,通过银行转帐给胡某帐户。

三、如拒不按约定还款,梁某企业的失信信息将公示于全国征信公示网上,并通过社会舆论联合惩戒。

(最终结果:债务人按照约定,于11月20日已全额还清欠款。)

【案例点评】在众多的民营企业中,应收帐款难收是现实的问题,有的抱着不能割断合作关系的委屈,有的是不懂得财务风险把控,导致企业应收帐款金额不断累积。金额越大、时间越长,收回难度越大。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主动找律师,因为找律师的成本也很高。现在国家大力提倡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司法公信执法力度。第三方通过互联网征信公示方式将企业“失信”信息放于企业信用档案中,形成舆论震慑作用,让“失信”企业主动回归理性经营。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捷、专业、中立等职能优势,将人民调解职能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创新调解方式,降低了业务开展的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的执法力度。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中鼎国信 官方网址:www.315.icu 备案号:京ICP备19059486号 评价机构:中鼎国信 数据支持:中鼎国信

指导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