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实纳税信用修复——1.8万企业信用“复活”

发布日期:2020-07-20      / 阅读次数: 949

福建省新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宁德市寿宁县建筑行业重点企业。此前,由于公司办税疏忽,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公司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受此影响,该公司一度无法参与投标。寿宁县税务局接到该公司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后,第一时间利用信息系统,查找扣分原因,帮助企业完成补救流程,修复失分,使企业2019年纳税信用等级回升至B级。

近年来,失信市场主体要求建立自我纠错、主动修复纳税信用的呼声越来越高。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印发《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19种情节轻微且已补办相关事项,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统计显示,今年福建全省共有1.8万家企业通过纳税信用修复实现了纳税信用提档升级,其中6412家企业信用等级升至A级。

福建省闽侯县永隆茶叶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份申报期内漏报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办税员发现后立即补充申报。系统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将原来扣掉的11分加回,企业最终评价结果为90分,达到了A级纳税人“分数线”。近期,该公司依靠A级纳税人“金字招牌”,获得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纳税信用贷款95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疫情期间流动资金短缺压力。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很多纳税人并非恶意违规,只因财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才导致疏漏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相当于给纳税人创造了一个亡羊补牢的机会,能够有效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轻微涉税违规行为,提高自身信用水平,强化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纳税氛围。”

目前,当地税务部门正在进一步探索纳税信用动态管理,继续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方式、拓宽评价结果共享应用渠道,持续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服务管理机制,推动税收诚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接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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